4月23日上午,備受關(guān)注的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nóng)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在此前的一審中,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wèi)昌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三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一審判決后,四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楊華峰 攝
湖南瓜農(nóng)事件二審 4涉事城管工作人員均上訴[組圖]
發(fā)布時間: 2014-04-23 10:30:54 | 來源: 中國新聞網(wǎng) | | 責(zé)任編輯: 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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