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計算方法
個稅起征點是3500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6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6000—3500)×10%—105=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