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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取進場費 3元鍋巴超市賺1塊2(資料圖)
今天我們繼續(xù)聚焦物流頑癥。現(xiàn)在我手上拿的這袋鍋巴,是我的同事在一家超市買的,售價是3塊錢。但這袋鍋巴的經(jīng)銷商告訴我的同事,這袋鍋巴的出廠價只有1塊2,經(jīng)銷商運輸經(jīng)銷拿走了6毛,而超市則賺走剩下的1塊2。那么超市憑什么要賺那么多錢?
劉雪松是北京一家經(jīng)銷公司的經(jīng)理,他給超市供貨已經(jīng)有十年了。他告訴記者,他代理的某品牌的鍋巴,出廠價是1塊2,超市售價是3塊錢。
劉雪松說:“我進貨的價格是1.2元(一袋),我給物美超市的價格是2.55元供給他們,物美超市大概要賣到3塊錢?!?/p>
提供給超市的價格比出廠價貴了兩倍多,劉雪松向記者解釋,表面上看來,超市以2.55元買進鍋巴,以3元的零售價賣出,似乎只賺了4毛五分錢,但其實,這只是超市的“前臺毛利”,還有一部分被稱為后臺毛利的利潤,就是超市通過進場費、返點等各種方式從供貨商的手中賺走了。
劉雪松仔細算了這筆帳:“我到結(jié)算的時候根據(jù)合同的費用再給超市30%倒扣的費用,那2.55元×30%,再剩下的就是結(jié)算的價格是1.8元。1.8元到3元之間的都是它物美賺取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