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超市太大了,差點走丟了,只好停下來等女兒。
陪著王奶奶來的是她的兩個女兒,都已是“奔六”的人了。二女兒林依姆說,別看老媽年紀大了,身體棒著呢,煮飯、洗衣服樣樣能干,生活能自理,根本用不著別人幫忙。老人家平時吃飯從來不挑食,吃穿也不是很講究,生活悠然自得。王奶奶聽到這話,笑了笑說:“我活了這么大歲數(shù),頭一次看到這么漂亮的商店,還有女兒陪著我,心里覺得好幸福哇。”
王奶奶出生在1920年,當時,雖然全國已廢除女性纏足的陋習,但在當時算偏遠的連江黃岐,新思想根本無法傳播到那里,比王奶奶小的女子都在纏足。由于在普通的店鋪買不到適合小腳穿的鞋,王奶奶以及那里所有纏足的婦女都是自己做鞋穿,直到現(xiàn)在都是這樣。
□新聞附件
婦女纏足自南唐始
據(jù)史料記載,纏足是由南唐后主李煜發(fā)明的,南唐李后主的嬪妃窅(yǎo)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專門制作了高6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瓔珞裝飾,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yōu)美。后來,凡尋找民間美女,均要看腳是不是小的。這樣就造成了當時一種時尚,凡大腳女人就是難看的婦人,全國的女子,不得不也全裹起小腳來。后來的各個朝代,也都基本推崇小腳。這種陋習,直到“五四新文化運動”,才遭到以陳獨秀、胡適、魯迅與周作人等人的猛烈批判,此后,才漸漸絕跡。(作者:李大澤 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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