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敏 昆侖策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解放軍少將
自古以來,“治國就是治吏”。治吏要解決的問題,無非是一頭反腐敗,一頭用好人。我軍在狠抓“四風”整治、深化反腐敗斗爭的同時,中央軍委、總政治部近日印發(fā)了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jiān)督管理的五項制度規(guī)定,為正確選人用人硬化制度、立好規(guī)矩、扎緊籠子。
習近平主席曾說,“事業(yè)興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導向?!遍L期實踐表明,無論在軍隊、還是在地方,如何選拔使用干部,選拔使用什么樣的干部,就表明組織需要什么樣的人,給干部提供一種做人做事的行為導向。用好一個干部,可以激勵更多干部為黨和人民的事業(yè)克己奉公;用錯一個干部,不但會挫傷更多干部的積極性,還會助長吏治腐敗蔓延,惡化政治生態(tài)。
這次軍隊系統(tǒng)配套推出五項新的選人用人制度規(guī)定,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從解決部隊反映強烈的用人導向上突出問題入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強化制度剛性約束,不給弄權瀆職者留下搞不正之風的空間。我們相信,這樣做可以為適應強軍興軍要求、按軍隊好干部標準正確選人用人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證,對于克服任人唯親和違規(guī)晉升等錯誤用人行為產(chǎn)生積極效果。
制度的生命力,一在科學,二在落實。所謂科學,就是切合實際、實事求是。如果離開這個精髓,用人導向問題難以解決。結合實際,深感需從三個層次上提高干部選拔使用制度機制的科學化水平。
一是用人標準科學化。以往一些干部考核標準中,學歷、經(jīng)歷、年齡、選票成為“硬杠杠”,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沒有硬性規(guī)定,致使一些干部不在提高能力上用勁,而是盯著這些硬杠杠下功夫,上級目光注意哪里,下邊馬上會有對策,唯有一樣不好糊弄,這就是“能力”。應當制定科學的崗位任職能力標準,對每個崗位工作能力提出明確要求,對符合能力標準的,職場賽馬,優(yōu)中選優(yōu)。
二是選拔方式科學化。為避免過去那種圈子里的人在熟悉的圈內(nèi)選人,難以跳出人情圈、關系網(wǎng)的狀況,可探索引入第三方協(xié)助考察機制。發(fā)達國家軍隊的軍官選用,多數(shù)依靠考核委員會進行,考核成員多為臨時抽調(diào),一事一派,這是打破關系網(wǎng)的一種較好做法。我們也可加以借鑒,協(xié)助單位黨委進行干部考核選拔。
三是激勵機制科學化。長期以來,職務晉升被作為激勵干部工作積極性的重要因素和手段。提拔一級,意味著對工作成就認可,才有更高一級待遇。因而一些干部不管自己干得如何,將主要精力放到升官謀位上。其實,真正的人才是在群眾實踐中自然涌現(xiàn)的,應從工作領先者中選擇,靠實際工作錘煉,促進大家把心思用在工作上。不論得到提拔與否,優(yōu)秀工作者的價值都能得到不同形式的實現(xiàn)。
總之,從根本上糾治和防范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是一場系統(tǒng)戰(zhàn)、攻堅戰(zhàn)、持久戰(zhàn),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我們要堅持求真務實,在解決深層次問題上下真功夫、狠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