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祖明(別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9:30案件準時開庭。書記員宣讀完法庭紀律,公訴人、辯護人、審判人員進入法庭。東城區(qū)人大代表、各界群眾、媒體記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聽今天的庭審。庭審結束,審判員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陳祖明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圖片來源: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六個月罰金二千[組圖]
發(fā)布時間: 2015-01-09 09:44:45 | 來源: 中國網 | | 責任編輯: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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