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涉案金額達6000萬元,涉及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業(yè)以及個人糧油店的特大地溝油案在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成奎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余被告人各自獲刑。該起案件是《中國食品安全法》頒布4年來,中國范圍內(nèi)涉及案值較大的一起地溝油案。圖為法庭現(xiàn)場。盛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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