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七川村的家中,張高平(左三)和哥哥張高發(fā)(左一)在逗自家孫輩的小孩子。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奸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3月27日,張高平和張輝被家人接回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七川村,回到闊別十年的家鄉(xiāng)?,F(xiàn)在,張高平、張輝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他們表示要努力忘記那場噩夢,“家人平安比什么都重要”。新華社發(fā)(張端攝)
“我堅信,法律是公正的”
解說:他叫張彪,62歲,是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檢察院一名退休檢察官。2007年的夏天,作為檢察系統(tǒng)負(fù)責(zé)石河子監(jiān)獄的駐監(jiān)檢察官,他第一次見到了正在服刑當(dāng)中的張高平。
記者:您見到他的時候覺得他跟其他犯人哪兒不一樣?
張彪:就是一個不認(rèn)罪服法的感覺。
記者:用什么方式表現(xiàn)?
張彪:不按這個流程報告,如果是報告(要)說,報告,檢察官,我叫什么名字,我是什么監(jiān)獄,什么罪犯,判什么罪,多少年,現(xiàn)在多少年,還有余刑多少年。他要把這一系列報告出來,就認(rèn)可自己是罪犯了。
記者:那您當(dāng)時怎么對待他的?
張彪:沒報告就不報告吧,我叫他坐下說話,他們犯人按道理是(要)蹲下說話(的)。
記者:他是什么樣的狀態(tài)?
張彪:他哭得非常傷心,說著說著眼淚就止不住地往下流。
解說:張高平的哭訴一開始并沒有引起張彪的格外重視。直到2008年,《民主與法制》雜志的一篇報道引起了張彪的關(guān)注,因為報道當(dāng)中提到了一個作偽證的犯人袁連芳,而張高平叔侄的案件當(dāng)中也出現(xiàn)了這個人的名字。
張彪:就是河南發(fā)生一起命案,這個被告人被無罪釋放了,這個文章中提到一個(作)偽證的人叫袁連芳,我說怎么河南有一個袁連芳,浙江也有一個袁連芳,同名同姓一個字不差,都是作證的人,我就覺得奇了怪了。
解說:之后的時間里,張彪又多次找到張高平,深入了解他的案情,對于案件當(dāng)中存在的諸多疑點,張彪和張高平進(jìn)行了一次詳談。
記者:這次和之前的談話有什么不同?
張彪:以前談話是不做筆錄的,(這次)就是做筆錄的時候仔細(xì)地,很長時間地談,從上午談到下午,幾個小時談話,不間斷地談。
解說:后來,在河南那起案件當(dāng)中作偽證的袁連芳被確認(rèn)與張高平叔侄案件的袁連芳同為一人。2009年,張彪將張高平的申訴材料重新整理,連同談話筆錄寄給了浙江的相關(guān)部門。
記者:但是沒有回應(yīng)?
張彪:沒有回應(yīng)。
記者:這樣反反復(fù)復(fù)寄了多少次?
張彪:有五六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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