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日電 (記者 梁曉輝)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和全國政協(xié)十三屆五次會議,即將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開幕。作為中國年度政治“例會”,全國兩會為什么一般在3月舉行?
這一慣例始于1985年。此前,兩會召開的時間有年初、年中、年末,并無定例。1982年,在修改憲法時許多人認為,全國人代會的開會日期應固定下來,做到制度化,以便及時審查批準預算和國民經濟計劃。
1989年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議事規(guī)則,確定了全國人代會在每年一季度舉行。而在3月召開,有現(xiàn)實基礎。
批準工作報告和預算報告是全國人大的重要職責。實踐中,每年一季度的預算支出較多,占全年支出的三分之一,因此,全國人大批準預算不能太遲。而財政年度以自然年度計算,如全國人大開會太早,相關數(shù)據(jù)統(tǒng)計不上來,依據(jù)前一年度的情況制定預算會不準確。會期在3月,可合理兼顧二者需要。
也有聲音說,農歷春節(jié)往往會在1月和2月,選在3月也可以避免與春節(jié)相重疊,同時,也蘊含中國人“一年之計在于春”的美好寓意在其中。
普遍認為,全國兩會固定月份召開,有利于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憲法行使職權,及早對當年國家各方面的重要工作作出安排,也有利于中央國家各機關、省級機關等有關方面統(tǒng)籌安排自己全年的工作。
而自1999年起,除特例外,全國政協(xié)會議一般在3月3日開幕。
盡管全國兩會一般在3月召開是“慣例”,卻并非一成不變,而是會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如2020年,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國兩會就推遲至5月下旬舉行,會期也適當精簡。
這一調整,在2021年的全國兩會繼續(xù)延續(xù)。全國政協(xié)會議、全國人代會分別于3月4日、5日開幕,兩個會議開幕的時間間隔更為緊湊。
這些經驗也被吸納進法律中。2021年的全國人代會對全國人大議事規(guī)則作出修改,對大會會期和日程都有新的規(guī)定:全國人代會于每年第一季度舉行,但“遇有特殊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應當合理安排會議日程,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
不少代表委員認為,全國兩會雖然會期變短了,但議事效率不減,兩會職能不減,“精簡版”的全國兩會開成了“精華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