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wǎng)2月23日訊(記者劉先平)在2016年春季開學來臨之際,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進一步強化“四條禁令”確保今年春季順利開學。
一是嚴禁幼兒園向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園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二是禁止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亂收費,一律不得收取擇校費,民辦中小學不得提前招生收費。
三是嚴禁普通高中擅自設(shè)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按分數(shù)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學費不得跨期或三年一次性收取。
四是嚴禁高校冒用學歷教育名義在錄取體制外違規(guī)招生收費,不得以專升本、轉(zhuǎn)專業(yè)、中外合作辦學等為名違規(gu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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